桃園市115年資訊教育推動細部計畫辦理。
遴聘相關專家評審,負責參選作品題目擬定與評審相關事宜。
國小動畫組:
國小遊戲組:
國中生活應用組:
一、獎勵辦法:各組評選佳作 30 名,每名致贈禮券新臺幣 500 元整。各組參選作品若未達 30 件,獎項則依實際參賽作品數量給獎;另若作品未達一定水準,亦得經評審裁定減少佳作數額。
二、評選公告:作品於截稿次月完成評審後,將入選佳作名單暨獎勵品函送請各校轉頒並公告入選名單暨作品於網站;獲獎之投稿作品無條件提供教育用途使用(創用 CC 授權)。
本計畫經費由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相關預算項下支應。本計畫經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核定後實施。